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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

时间:2009-08-21 20:4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我市2009年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为各单位服务,帮助企业招揽人才、留住人才,改善企业内部人员结构,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中

各有关单位:
我市2009年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为各单位服务,帮助企业招揽人才、留住人才,改善企业内部人员结构,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中山市电机工程学会将帮助全市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向市人事局统一申报职称评审材料。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组织、协调做好申报工作,将申报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料报到学会秘书处初审。现就今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人事档案关系虽未调入我市,但已与我市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聘约(协约)、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请。
二、关于省外来粤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政策
(一)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在我省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二)上述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应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单位聘用评价意见。其中自主流动来粤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供各级人事部门和评委会审查。
三、职称申报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流动人员初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或学历鉴定书。
(二)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得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
(三)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
(六)己办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但年龄不能超出70周岁。
  (七)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要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四、送审要求
(一)申报人应符合省的职称政策,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表格可在中山市人事机构编制网下载,网址:www.zsrsj.gov.cn),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过后不得补充)。
(二)各单位应及时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一要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二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三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与政策规定要求相符;四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及时按规定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1、受理申报由我市组织评审电力工程专业的中、初级资格材料时间是8月15日至8月31日。
2、需委托省评审的高级资格材料的时间是8月16日至8月31日。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是10-12月。
六、缴交评审费
(一)收费标准。

收费名称 收费金额 收费依据
高级评审 评审费58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专业资格考试费100元(对需要考试的人员收取)、答辩费140元(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论著鉴定费200元(对需要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 粤价函〔2006〕629号
中级评审费 45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 粤价函〔2006〕629号
初级评审费 280元(不含资格证书费) 粤价函〔2006〕629号
(二)缴款方式。
现金:在报送材料时缴交评审费(评审费上交给市人事局;市电机工程学会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义务进行初审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
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加强重视。接到此通知后,做好传达,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按时提交材料。

联系人:吴广爱 电话:88396323 13068169988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开展2009年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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